| |
当想爸的男人
|
|
我是广西桂林人,在桂林叠彩区购房安家,我老婆现在怀孕三个月了,想办理“准生证”,由于老婆的户口在内蒙古,我的户口又在柳州,都不知道怎么办理,如果要办理“准生证”,我又该准备哪一些材料,需要走一些怎么样的流程。我们都是要第一个孩子的人。 (2008-3-21 23:09:13)
Reply:
感谢您在桂林市秀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网的留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件>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要求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在依法结婚后到怀孕三个月内持(双方户口簿、结婚证和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出具的本人婚育和收养状况证明)证明材料,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领取服务手册。根据您所说的情况比较复杂,您可以先咨询您户口所在地的计生部门或直接回女方户籍所在地办理“准生证”。请继续关注我们!
|
|